汕龙教〔2024〕144号 关于2023年度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年检结论的通知
信息来源: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1-01 12:41:51  【字体:    

各民办中小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情况年检的通知》(汕市教基〔2024〕19号),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检工作的通知》(汕龙教〔2024〕65号),开展了2023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检工作,组成检查组到学校现场察看,各相关民办学校按年检内容逐项进行自查、上报材料,现综合各民办学校上报材料和现场检查情况,形成龙湖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2023年度年检结论,公布如下:

一、年检结论为“合格”的民办中小学校

  汕头市龙湖实验中学        汕头市龙湖区碧华实验学校

  汕头市龙湖区金碧学校      汕头市龙湖区创新学校

  汕头市龙湖区启阳学校      汕头市龙湖区东龙学校

  汕头市龙湖区立才学校      汕头市龙湖区明日少年学校

  汕头市龙湖区蓝天小学      汕头市龙湖区荣昌希望学校

二、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民办中小学校

  汕头市龙湖区嘉晋学校      汕头市龙湖区金英学校

  汕头市龙湖区精英小学

被评为“基本合格”的民办中小学校应针对本次年检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加强管理,并将相关情况报告于2024年12月31日前书面上交区教育局。

各民办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上级的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办学;要全面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规范学籍管理和招生收费行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校园的文化品位和教师专业素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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