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追加资金的通知》(汕市财科教〔2025〕6号)和《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追加资金的通知》(汕市财科教〔2025〕77号)的精神,现将我区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若有异议,请向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754-88831209),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反映人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附件1、2: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xlsx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5年8月1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