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街道(镇)交叉巡访工作方案》。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益民,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映民,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陈喜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巡访工作的重要性。巡访工作是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的有力补充。推进巡访工作,是加强基层监督,更好地治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对促进村居稳定、健康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交叉巡访工作聚焦村居党组织“三大问题”,围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党建工作情况,执行“六项纪律”情况等七大方面开展巡访,推动解决村居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在思想意识、制度建设、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等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会议强调,去年10月以来,各街道(镇)因地制宜,相继制定巡访工作计划并开展巡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推进街道(镇)交叉巡访,一方面运用基层力量,发现和解决基层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异地交叉,破除基层“熟人社会”的干扰和影响,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是推进巡访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区委巡察办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街道(镇)交叉巡访各项工作,街道(镇)党(工)委要切实负起巡访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二是要强化协作,被巡访单位和巡访小组要做好协调沟通,保证交叉巡访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加强监督指导,由区委两个巡察组分别挂钩街道(镇)进行督导,及时掌握交叉巡访的进展,指导巡访小组把握正确的巡访方向,协调解决巡访中存在的问题;四是要通过交叉巡访,畅通基层监督渠道,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访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使巡访成果得到切实的转化和运用。
会上,巡察办还传达学习了全省粤东片区市县巡察干部培训班有关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