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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敬畏方能严以律己、修身齐家

来源:龙湖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2-01

新溪镇党委书记李雄壮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执行。工作之余,本人挤时间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有了认识,更对“修身齐家”的要求有了深层次的了解。《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为党员和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同时,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六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深刻领会到中央对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问题的严令禁止。

  “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前者树立了道德的标尺,体现建设性,后者定下了纪律的戒尺,强调警示性。前者重在立德,后者重在立规。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进一步完善了党内法规体系。通过学习“两项法规”,我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好 “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人作为新溪镇党委书记,带头学习“两项法规”,带头践行廉洁自律,从严治党,抓好队伍,永葆新溪党政干部队伍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变,是责无旁贷的使命。

  一.心存敬畏方能严以修身

  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问题,说到底就是树立和坚持正确的立场、世界观的问题。“两项法规”为党员干部列出了加强自律的正面清单和强调他律的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指明方向,立下标准,划出底线。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准则》和《条例》,不断强化党纪意识,时刻自省“三个是否”:是否坚持了正确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追求高尚道德情操;是否坚守好无私关、廉洁关、勤俭关、奉献关;是否做到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廉洁自律,做一个政治清明、生活清白、作风清廉的好干部。

  全镇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运用好“两项法规”这一不二法宝,不断提高自身党纪意识。镇委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带头学习,畅谈心得,交流体会。要在每周的 “进村下乡”普遍联系群众活动中,把“两项规定”的要求挂在嘴边,让群众了解党员干部做人办事的行为准则,让村党员干部明确纪律观念,把“两项规定”刻印在心上。

  二.心存敬畏方能严以用权

  党员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怎么用,自己说了不算,群众说了才算。因此,党员干部要勤政廉政则必须严以用权,用权不慎、用权不严往往危害极大,所以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掉以轻心。“两项法规”的出台,为当前党中央反腐倡廉活动的持续开展注下了“强心针”,也给党员干部发出了“警示牌”。任何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问题,都有详细的处罚规定,一切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问题,都逃不过《条例》的违纪处分。与以往的版本相比,新修改的《条例》将党纪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删除,突出党员干部的更高要求,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以用权,绝不能私用滥用。在党中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潮中,作为党委书记,必须带头践行规定,带头落实车改,全镇机关仅保留规定内的两辆公务用车。同时,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从严执行预算,要求工作人员外出办事私车出行,从严规范公车使用情况,避免公车私用滥用情况的发生。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做到“四个带头”:带头抓好学习,带头用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以自身模范行为引导其他党员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三.心存敬畏方能严以律己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作风,做到严以律己是保持共产党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运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既坚持底线思维、防微杜渐,更树立高尚道德追求,做廉洁自律的模范。要将“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学习“两项法规”完整集合起来,认真听取意见、查摆问题,抓好整改,提交整改清单,践行整改意见。党委书记要把从全面从严治党当作政治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努力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自觉践行者和有力维护者。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坚持零容忍,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让违法违纪的高风险使党员和党员干部望而止步,真正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氛围。

  要从我做起,全镇党员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缩减“三公”经费支出,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

  要结合实际工作,推动党建工作。结合“两项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强化党委自身建设。加强学习,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按照“两项法规”精神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党建,全面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