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龙湖区文化馆 发布时间:
非遗,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文化生命体
王福州
【摘要】非遗,一个舶来概念,因与口头传统、民俗与艺术的关联而被纳入相关的讨论视野,似乎非遗多是一些存在于社会生活表层的物什,且局限在口头传统、民族惯习与某些艺术品类等。其实,在文化遗产结构内部,精神性与物质性高度契合,不但难以分离且还会呈现精神新质,最终都统摄于文化的复合性。非遗扎根民族的情感、价值,文化主体性恰又是重建人文精神并重构精神与物质谐和关系的依托。四书五经甚或二十四史中有历史观,神话传说、祭祀习俗、中医卜卦直至民间信仰展现活态的中国文化,百姓的日常生活与艺术创造里亦能发掘到文化的本相。从中华文化的特性洞悉非遗的本质特征,需循依中华文脉,以提炼繁复文化事象背后的复合性、贯通性、主体性、实用性、传承性与整体性等“共有”的文化规律。唯其如此,才能够勾勒出非遗自身的核心范畴,并厘清与相关门类的边界,进而明晰文化遗产理论建构的方向。
【关键词】中华文化;基本特征;非遗;文化生命体;文化事象;体系建构回望非遗保护的发展史,其从法国辐射到东方古国,未经谨严的文化翻译与学术过滤,便如火如荼地兴盛于各自的文化空间,以非遗名录申报为牵引,迅即演变为全民的自觉文化行动。非遗的这场跨文化交融收获颇丰,其中,有43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的傲绩,还有诸多广受赞誉的非遗保护“中国经验”,特别是各地涌现的保护热潮,催生了国人文化观念的转变。这场波及全民的自觉行为,唯有从“文化”的意义上才能获得本质的阐释与解读。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明史与文化史,各具特色,绝非一个模式所能涵盖。“一种文化是一个活的生命,不是一个抽象的形而上学的概念。”①独特的起源与历史演进塑造了中华文明的鲜明特质,非遗已演化为中华文明的基因谱系与民族的精神血脉,表面看,其多依托有形实物,源于物质性通常彰显于社会表层;而在传统文化脉络的内部,精神性融合于物质载体,成为人类生活方式与社会关系的灵魂支撑,不但难以分离,而且表现出活性、动态与灵性等生命体征,其凝结了中华文化的独特质素与人类文明的共享潜质,历史地延续并生长为形神合一的文化“生命体”。此视域下,非遗所彰显的也就不只是民族文化的特质,而是人类文明的共享潜质。
本文以文化生命体为切入点,探讨非遗中国化的可能与必然,从中华文化特性解析非遗的本质特征,同时兼及文化遗产理论建构的方向。
20多年的非遗保护实践探索,管理层面着重保护、规划与资源利用,学术界着重学术与学科建设,围绕文脉并循依历史,着重特殊文明阶段文化“套”与“层”的累积辨析,试图追踪揭示文化传承赓续的密码。中华文明的诸多特性,如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以及和平性等因素深刻地影响着中华文化的结构。非遗作为特殊的文化生命体,既区别于传统的一元化文化范畴,也突破了单一的门类概念模式,具有物质、精神甚或灵魂等多元构成与多重性格,因而是自成体系的复合文化结构。对非遗这一文化生命体的认知,就不能不深入文化的结构。
文化的结构是多层级的,每个层级除了不间断的断裂亦蕴含不可逆的分割,其间也必有成就这种连贯性与聚合成整体的内因,表现为文化的复合链接功用,以及文化的迁移、融汇与整合。文化乃主体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非遗循依文明的线索,汇聚主体的文化创造与智慧成果,纷繁的文化形式汇集成文明的结晶。其复合性往往体现为同一形态内部自身构成上的多元以及形态自身与他者的互动。首先,文化硬核结构的存在。中华5000多年的文明演进中,形成了丰厚的物质、精神与制度遗存,近现代经由结合形成的文明新形态日渐更新并不断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这种文明新形态往往带有价值观与支配性,并在结构内部高度契合,因而成为社会生活、社会关系以及意识形态文化的构成,担当文明花朵的苞心,不但巩固文化主体性,且拓展民族的文化根基,还打通历史纵深并延展文化创新的空间。其次,文化构成上的多元。传统的中华文化由不同的生态、民族与形态所构筑,无论物质的、精神的还是制度的文化形态,均涉及文化的外化与内化两个方向。前者的内容与形式十分宽泛,无论典籍论著、门类作品、戏曲戏剧还是艺术鉴赏等有形载体,还是物质、精神、生活、口头等无形文化,皆是主体本质力量的外化形式。至于那些感性、外在且有用的对象形式又构成了物质文化的体系,既涵括以“天人合一”为主体的中国文化及其钟鼎汉瓦、魏碑宋帖等物质载体,也包括以“天人相分”为核心的西方文化及城邦教堂等表现形态,通过“人的心思智力运用自然界的质与力的作品,以及所形成的生活方式”②,以展现人的本质力量。后者对应主体自身的心理结构,这里的主体涵括不同人种的思维定式,无论以政治—伦理为主体的东方的文化心理,还是以求真求实、勇于探险为特质的西方文化心理,皆是主体审美的内在的确证方式与存在证明。文化的各构成要素、各种表现形式间关系错综复杂而整体上又相互统一。再次,文化结构上的稳定。文化是历史延续并在演变中缓慢地自生自发而形成的,由信仰理念、价值认同、习俗惯例和行为规范组成的特殊的抽象符号体系,是有组织的、完善配置的及永久的③。这种稳定性表现为文化的定性,唯有主体的人才具有。它使人不只“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语言、神话、艺术和宗教则是这个符号宇宙的各部分,它们是织成符号之网的不同丝线,是人类经验的交织之网”④。世间不存在自生自成的孤立形态,无论何种形态总是与外在形态处于不断地联系互动。本质上,“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⑤。文化体系具有相对稳定的特性。比如,从某种意义上说,对艺术的探讨多依托作品,或从理想层面涉及绝对价值,或通过文献记载传达具体价值,这或许还不完整。凡艺术品都会寻求自己的意义、价值与承传,最终通过社会文化,以彰显其独特价值与发展意义。或许个体文化只神通于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唯有社会文化才更具传播价值与意义。毕竟,艺术作为主体能动性的侧面,毋宁说局限于特定的历史阶段,人类自身也很难对杰出作品以及对作品绝对价值的发现等做出及时而详尽的认定与记载。由此,凡艺术作品总要承传社会文化传统,而非只是个体的体验,唯其如此,民族的文化传统才得以特色化地承传赓续。
文化凝聚成为遗产,其不但是人本质力量的外化,而且是文化遗存的遥远始祖、经久侣伴与共同源头,二者渊源深厚且须臾难离。当初的原始文化早已生长为圆融的文化观念,除了艺术与学术价值,还牵涉制度与行为的意义。这样,非遗自然就带有了价值观与支配性,从结构角度,这种复合性的外在指涉至少触及3个层面:(1)基于生活的表达。其针对具体的生活方式、特殊文化隐含或外显的价值与意义,覆盖家庭生活、情感生活与社会生活,并对应个体、群体和社会等文化形态,以累积过去的经验,并保持对未来的创新。这种累积通常发生于结构的内部,如生物之进化,非物质之堆积。故保存过往的文化痕迹容易,留住精神传统则是困难的,因为精神渗透并扩张于载体,受外在环境改变而易发生突进与跳跃,故文化是内在原因,价值判断只是外在结果。(2)基于文献的描述。人类生存与发展遗留下大量的典籍与文献,真正有价值与意义的典籍文献必定不只是阐明某种特殊的生活方式,而要通过它们的变化方式,寻求理解社会与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与趋向。这样,文化就必须着眼阶级、性别与种族,使典籍文献成为记载人类知性与想象的作品集合,即使是单一的文化形态,不但分层也是复合结构。因为遗产皆包含特定的文化基质,类型不同文化基质各异,以累积人类的思想与经验,因此其意义与指涉切忌单一化、表面化。(3)基于价值的追索。技巧技艺依附于相应载体,对其进行的保护实则是对其所承载的文化内容的活态承继。比如,对于具体的艺术品,我们总是透过载体自身洞悉其隐含的意义,并着力于制度与行为背后的精神。非遗除了物质性的文化,同时也有精神性,而这种精神性不但标示一个民族的文明高度,还影响文化性格与精神品质,因而这种追索不但基于价值而且文化还会被限制在特定的指涉范围。
“每一个艺术家都能在一个优秀的艺术品中看到生命、活力与生机”⑥,也如意大利学者贝奈戴托·克罗齐所主张的“灵性论”,体现于文化遗产就是体系的贯通性,唯有物质体系与非物质体系相贯通,体系才会呈现出生命体征与活态特性。文化乃人本质力量的状态化,涵括文化的物质形式与精神形式,其自身皆具外在与内在两种结构,前者指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文化表现形式,后者则指创造者自身的心理结构,分别对应于人本质力量状态化所呈现的外化与内化状态。人们对文化遗产体系的界定难以达成一致,源于体系内物质性与精神性的贯通,以及影响构成的不同门类与层次的诸形态间缺乏核心范畴与线索,此状况直接关乎人们对非遗本质的把握。
主体的内化状态对应其心理结构,事关基因的编码序列、复制能力以及存在状态等多重文化因素,或许我们也只可能在影响文化生成的某些关键点如原点、节点与支点上获取相关的知识解读与信息建构。而客体文化的内在性指沉积于民族心理结构中的文化精神,涉及形成、塑造以致影响民族诸性格特征的精神承载、绵延赓续与内在超越等因素,对应思想文化中的链条性与传承性,且是文化基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内在性取决于民族的思维特征与智力结构,并对应思想与精神等内在文化形态,因而成为一个民族进取与抗争的精神标识。一个民族的绵延赓续离不开文化精神,其事关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因而成为民族的精神家园与图腾牵引。心理、伦理、道德与人生等交织成民族的文化精神,不但具有顽固的承继力量和持久功能,且主宰一个民族的道德标准、思想观念、思维模式直至审美趣味。中华文化始自孔子的儒家精神,其倡导将心理的情感作为伦理学、世界观与宇宙论的基石,承继中庸心理,并围绕儒家文化构筑了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性格。“不狂暴,不玄想,贵领悟,轻逻辑,重经验,好历史,以服务于现实生活,保持现有的有机系统的和谐稳定为目标,珍视人际,讲求关系,反对冒险,轻视创新……”⑦中国人善于在日常生活与人际关系中寻觅所谓的道德、理性与精神,遭遇挫折也惯习于到内心寻找真善美并在灵魂里找寻道德的根源与价值,因此中华文化始终与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相勾连,对应人的情感、灵魂与精神等内在因素,因而成就文化生命体的贯通性。
今天,非遗已成为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以重建人文精神并重构精神性与物质性相谐和为目标,因而成为文化自信与民族复兴的精神武器。现行非遗的概念需要整合,其构成体系亦须重构,无论整合还是建构,均基于中华文化以及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贯通性。文化并非只依凭典籍与独特技艺,更是民众观念、生活与生存方式的体现。对中华文化既要区分近代、现代和当代以及新时期等不同阶段,还要重点关注源、流、今等文化内容的变化过程。因为自隋唐起,儒家文化不但形成中华文化的主干,而且融汇了道家与佛家的思想成果。因此,有关非遗的概念整合与体系重构须重点围绕儒家文化并对其相关特性进行立体阐发。包括主流文化形态的甄别性确认、知识形态的生成追述以及文化功能的全面阐释等,并特别重视心性、品性与性格等成果的汇集。某种程度上,非遗作为民族心灵的对应物,其依托有形物化形态,复现并确证的是主体的智慧、理性与知识等本质力量,因此,非遗的核心范畴必须紧紧围绕文化的内在结构,着重主体结合、同化并认知客体的内在图式,以完成观念化、符号化和序列化的过程。而从文化自身的结构来看,从“道统”到“内在超越”,历经千年沉淀累积,汇集心性、人格及品性的思想成果,包括观念、伦理、礼仪、表述、宗教与伦理等修为成果,以及伴随传统生产方式转化而形成的技艺、智慧与精神类遗产,还有察天文、观星象、地磁术以及卜占预测等,构成传统文化的宏阔体系,成为今天我们建构非遗体系的资源与凭借。
中国尽管有着当代最优的实践探索,由于缺少自主的知识体系,不仅面对如何向世界阐释现实的中国社会的问题,自身的国际软空间也变得狭小,与中国所拥有的硬实力不相称。非遗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机遇。其作为国家层面的文化工程,兴起时间虽然只有20余年,但公众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以及热度不减却是不争的现实。作为整合性学术概念,非遗也已为大多数缔约国的保护实践和学术活动所认可。每一文明体必有自己的概念、分类与体系,以便形成自己的独特表达。非遗作为人本质力量的凝结,联结着主体的思维、经验与认知,并复现人类的智慧、理性与知识,因而其绝非只是一种具有艺术意味的“玩意儿”,或局限于个体在特定社会中所发现、为社会传统所保留并体现于特定种类的艺术品。学界要做的工作,便是用此概念去整合本国本民族的知识传统,循依文脉以形成新的知识生产群体。依托本民族的神话、传说、祭祀、卜卦与信仰等原始文化形态进行挖掘与整合,以形成跨门类的主干知识体系。同时,并不排除向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以及戏剧学、音乐学等传统学科进行知识采借。其既着眼几千年的丰厚遗存,围绕民族的文化传统,又不忽略佛教本土化历程中的物质与精神成果,亦不遗漏近现代传统文化当代转化中产生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最终由分散的知识领域走向以学术研究为核心的论题。与此相衔接,表述体系关涉主体的智慧、价值、知识、经验与技艺,形成以概略反映相关学科门类共有规律的系统,即所谓的核心范畴与体系,既与相关门类实现互动,又使文脉、民族、基因与传承、赓续、融合得以交互,最终与具体的学科门类形成明晰的边界。中华文化也曾经历良莠并存的演变历程,因而循依文脉进行整合与提炼必是浩瀚的文化工程。但中华文化自具诊断、修复、扬弃并超越的内生特质,一旦适逢先进的社会制度或与适宜的生产生活相契合,也会闪现灵性光辉并展现深层智慧。有关非遗体系建构的元方法论、逻辑起点与核心范畴等关乎国家文化体系的构成,因此,围绕儒家文化进行挖掘拓展,无疑成为非遗体系构建的基本依托、现实承载与未来空间。
透过对物质遗存的分析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呈现和建构过去,换一种思维,将目光投向主体,通过主体以及与其相关的世界更能活态地展现过往的民众生活。人是文化的载体,从那些掌握了专门知识并具有职业特征的巫师、教师与讲述人身上,从那些多才多艺、博闻强记、聪明智慧、心灵手巧且匠心独具等溢美之词里,就能管窥民间知识的系统性以及创新创造的能力。这些传承人在群体仪式或专门技艺中起着主持、组织或表演者的作用,因此,主体成为民族文化最好的基质承载、文明密码与承传基因,通过代表性传承人的世界来展示,既包括传承者的思想与理念,也涵盖普通民众的自觉行为,还包括与主体相关的环境因素。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提炼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围绕主体进行挖掘,这既是主体性的体现,也是中华文化一脉相承的民众立场,更是造就有机统一文化生命体的需要。如西周的《诗经》就存在采风传统,汉代还有专门的乐府机关,先秦的墨家学派就是底层民众利益的突出代表等。中华文明成就了中华文化的独特性,非遗扎根于民族情感与价值观,是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构成,其所覆盖的民间文化领域,如庙会集市、婚娶节庆、口头文学、民间绘画、表演艺术、手工技艺与民间知识等,不但代表民族(国家)的文化质量,更显现民众的文化立场。通过“非遗”赋予文化身份只是表象,扎根民族的情感深处,以筑牢生命体的根基,最能体现文化的主体性。
这种主体性,首先通过民族传统展现。传统往往没有固定的形象,因此是不可见的。主体让传统成为真实与可见的,非遗通过主体与项目来展现其丰富的形式。文化必须为大众所掌握,才能得到有序传承,因此文化史其实就是主体心灵的文化累积与显现。始自孔子的传统文化以儒家学说为主干,沁润于文化思想、意识形态与风俗习惯,情感因此成为伦理学、世界观与宇宙论的基石,且一切学问皆指向人性,包括感知、情感、想象、理解与意志等主体的心灵要素。中国人的道德关怀一经儒家倡导并建立起来,以儒学为主干的传统文化因之具备了情感基础与伦理特色。最为根本的是,由于儒学主导中国文化心理的建构,每遇文明转型,还会以文化潜意识形式不由自主地表达出来。这种潜意识以文化遗存承继下来,如克孜尔、库木土拉、森木赛姆、柏孜克里克、敦煌、庆阳、炳灵寺、麦积山、须弥山、云冈、南北响堂山、天龙山、巩县、龙门等静态遗存,同沉积于心的文学、艺术、思想、风习、意识形态、文化现象等,成为佛教征服民族心灵,同时又被儒家文化所同化而裂变的见证。难以否认,民族的传统文化生长于社会生活,尽管非遗只是近年兴起并兴盛的文化现象,但其对生活的依赖,决定其必须围绕民族的精神传统来展现主体性,必与民族文化的传承赓续以及保护利用联系紧密。
其次,通过民族特色映现。传统文化无论在先秦,还是在明清时期,无论是心学,还是理学,作为联结宗教与艺术的纽带,都始终围绕民族的精神与情感。儒家强调人的主体作用时不会抛弃自然万物,因为人不仅是生物性存在、社会性存在,还是精神性存在,三者有着相似的内在结构且统一于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且博大精深,这些重要的文化事件与时间节点不可忽略,包括魏晋玄学盛行,心性修养成为风尚,佛教徒与士大夫清谈交会,文化艺术因而空前繁荣;隋文帝复兴佛教,明清之际,士大夫对佛教全身心地皈依,佛教渗透到民族的心理结构与信仰习惯,弘道与人格成为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境界;五代尤其是两宋,禅宗将佛教与儒学、道学以及魏晋玄学相糅合,累积形成浩瀚丰厚的文化遗存。“孟子激进的人道民主与内圣人格,庄子抗议文明反对异化,荀子、《易传》的‘外王’路线和历史意识,以及以现实军事政治斗争为基地的古代辩证法和以阴阳五行为骨架的宇宙论,宋明理学的伦理本体、理学和非理学的儒家们的经世致用理论,都是既植根于此历史长河之中,又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最重要的东西。”⑧无论以政治—伦理为主体,还是以求真、求实和探险为特质,所展现的都是主体的文化思维与主体本质力量内化的成果。中国的易经、气功以及自我修养之法,让西方侧目也让其百思难解。如同西方文化有迷茫,中华文化历经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同样面临文化的反思。这表现为对待历史遗存的态度,除了古为今用并为现实服务外,也要考虑现实对历史的影响,以及时代、社会和历史之于人的局限性。
最终,通过非遗展现。理论建构的迟滞让非遗的保护实践遭遇困境,而非遗乃至文化遗产的理论建构关乎文化的新精神性,移植借鉴而来的非遗概念和操作形制等必须中国化,以改变围绕其打转转和对外来文化的盲目崇拜心理。文化作为精神层面的内在需求,必须立足乡土中国,并反映主体的精神诉求。因为文化“不单是促进物质进步的一种手段,如我们把人的发展看作是人类生存的整体繁荣,那文化恰恰就是这种‘发展’的最终目标和归宿”⑨。非遗的理论建设,必须立足自主的知识体系并反映国家的文化立场,重建主体的人文精神并重构精神与物质相谐和的文化管理目标。唯其如此,才能阐释好中国的历史传统与现实经验,才能提升中华文化的软实力与影响力。人类总是通过文化启迪智慧、陶冶性情、认知人生,以获取思想上的教益和精神上的满足。农耕文明的历史铸就中华文化的乡土性与民间性,氏族宗法血亲以其强固的遗风与力量,成为中国古代思想传统形成的根基。有关非遗的概念整合以及理论建构,除着眼空间聚落背景外,重视日常生活中的手工、技艺等艺术,人与土地的捆绑关系,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各种缘分与承继关系,还涉及亲缘嫡传、地缘乡传、业缘师传和外缘续传等多维缘分因素;同时,体系建构是对几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的梳理与提炼,须超离单纯的工艺与技能以及具体的物化作品,透过土石、制陶、琢玉、铸造、冶铜、铁器等形态,通过诸如《尚书》《周易》《考工记》《礼记》《天工开物》等典籍分类与工具形制,工具与相应的文明形态相映现,历史地追述其发生、发展的自然过程,以折射民族的性格与文化的传统。
封闭社会里,非遗多依托相关物什以体现物质性,一切好像自然发生、自动运行且为着满足主体的基本需求。而从文化角度审视,物质满足之后,精神需求的勃兴自然就上升为必然,表现为口头文学、民间艺术、表演技能以及手工技艺等的兴盛,因此,非遗不限于物质的有形载体,而是与主体的心灵世界须臾难离,表现为生活与文化的相互成就。前者企及人类的生活方式主要指日常的文化生活,后者则涵括个体、群体与社会等诸文化形态。纵观中华传统主干文化发展演变的历程,氏族与血缘成为农业小生产的纽带,神祇与祖灵得以成为核心并弥散于民间社会。血缘、信缘与地缘相互交错并遍布于各文化空间,稳固了代际传承并成为灵魂支撑。中华文化除了缘分的内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的实用功能。“老子之于兵、荀易之于农、阴阳五行之于医、庄禅之于艺”⑩,用兵的智慧,种植的精细,医术的高明以及技艺的独特,累积形成兵艺、天文、炼丹与制造等浩瀚的文化遗存。农耕文明成就了这种实用性,其相伴于社会生活并与民族理性相随,铸就中华文化的独特基质。
这种基质源自先秦诸家的授徒、著书与立说,商周的巫史传统,以及魏晋的玄学,直至儒学主干地位的形成。特别是实用与理性相融合,社会生活与兵、农、医、艺等实用文化相融汇,拓展了中华文明的创新空间,有两层基本的含义:一层是对优良传统的固守,社会上层的艺术传承,遵循董仲舒“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的主张;而民间的自在赓续,以“仁义”“孝悌”“忠恕”以及“诚信”等儒家传统为精神皈依,以文化多样性为目标,体现于饮食、服饰、风习、艺术与建筑等诸多物质形式。另一层是对创新的诉求,传统在持续传递中得以固化,但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并不断寻求内在超越。实用让农耕传统有了更加宏阔的历史纵深,民族文化的多元并存,奠定了中华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特别是近现代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不但巩固了文化的主体性,而且拓展了历史纵深并诞生了诸多文明新形态。
传统文化的诸外化状态一定与人本质力量的外化呈现相对等,文化因之成为主体心灵的映现与外化的成果,表现为大量遗存的绵延赓续。非遗的核心范畴界定,应围绕主体的文化心理,主动适应并契合主体的思维模式与智力结构。非遗自身知识体系的构建不但离不开这些文化传统,而且成为各个历史时期物质成果与精神成就的智慧映现。中华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体,乐感文化与实用理性双翼齐飞,实用性奠定了古代文化体系的底蕴。佛教、道教与家族、农耕、人伦相联系成为儒学的领地,依托六经,儒学浸染先秦、两汉、隋唐、宋元明清等各个朝代,累积形成了难以计数的心学与理学成就。这样,循依儒学挖掘的路向,可能存在两个学术重点:一个是围绕儒学的文化特质展开的立体阐发,包括知识生成的追述、主干地位的确证以及文化功能的阐发等;另一个是围绕儒家价值体系进行的系统综合,包括内在功能的阐发、糟粕理念的清理以及优秀文化当代转化利用的可能性,等等。文明历史的悠长与中华文化的精深,决定了其必是个浩瀚的文化工程,无论逻辑反思还是历史追溯,都由民族的历史文化而通向彼岸的精神文化,前者对应原始的精神结构,后者则还原为人类最初的文化形态。中华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干,也历经了复杂过程,直至6世纪的隋唐,才显现以道家和佛家为两翼的古代文化体系雏形。在此期间,虽发生了诸多变故,但其官方性质、正统地位与价值取向均未有明显改变。中华文化有序传承几千年,其文化根基也并不在国家,而是着眼个人、家庭与社会,其赓续发展也不只由知识阶层所自觉完成,而慢慢演化为社区、族群与民族的文化生命。
中华文化的实用性执著于历史,重长远且惯以系统思维去估量事物,并不计较短暂得失与成败利害,理性遂成为民族情感的记载,以区别将实用庸俗化的种种倾向。首先,对待文化的态度。生活累积一定伴随着文化创造,而创造所要面对的是活的思想与灵魂以及变化的环境与条件,因此对文化不但要进行评价还要有相应的标准。不同的文化形态自有其相应的评价、描述与评价标准。正像文化不宜二分,文化遗产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处置“历史剩余物”与“历史残留物”的态度以及如何看待“历史积淀”的争论,显现一个民族的文化素养与智慧。表面看是主体对待历史遗产的态度,包括能否放下历史的包袱,以及是否愿意积淀历史的剩余物等。深层看则映现主体对待本民族历史、文化与遗产的心理,具体涉及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这个‘结构’可以在该文化中人们的日常生活的表现里看到,也可以在同一群人的政治行为中找到,同时,它亦呈现在该文化的历史过程里浮现的规律性中。”⑪其次,正确看待传统所蕴含的神秘因素。非遗凝聚人的智慧、理性与知识,因而成为传统文化背后的精神链接。非遗概念整合以及理论建构,除了依托主干线索并兼顾门类自身特性外,其核心范畴应着眼伴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所形成并演化的智慧与技艺遗存,特别是那些关乎心灵、事关心性的部分,包括观念性、宗教性与伦理性等。受科学发展和认知的局限,人类至今对诸如巫术、气功与太极等的功用不甚了了,但其关涉佛学独特的世界观、知识形态以及获取方式甚至关涉对主体自身的认知逻辑。再次,重视文化的当下转换。文化存在于生活但不是生活自身,通过生活体验人类得以在改造自然中形成自己独特的意志品格与生活方式,并获取相应的物质成果,累积形成意识、风俗、惯习等精神成就。历史为现实服务,也不可就此将历史局限于狭窄的地域时段,亦不可将对历史的解构当作对历史的延续性解读,等等。
非遗与主体相关联,是其能动性外化的生命集合体,而非只是孤立的一个个事件、一段段故事或一件件作品。主体以概念方式掌握客体,这种掌握主要通过主客间的信息交流得以实现。信息流自身总处于不断的编码与组合变换中,而构成知识的文化基质,以及充当知识本体构成的形态则是相对稳定的。主客间通过信息的交流,首先,知识得以作为人类可以共享的文化现象,将各个时代内在地联系起来并在不同种族与个体间实现传承赓续;其次,知识能够成为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并在不同时空地域传播交流;再次,知识积淀于人脑,其储存状况也取决于信息的编码与组合效果。时代不同,民族间以及个体间一定存在文化、语言与观念等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也会引发信息转移上的困难。通过信息重构以建立适应不同文化背景的交流平台,从而使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信息与外来文化内容相融汇,并最终以遗产方式流传后世。
传承性基于文化基质的相对恒定,源于其固有的文化基质,包括文化的元色与基因等因素。凡文化皆具特定性,表现为文化类型不同基因呈现各异。一类具有个别性,这需要着眼具体的文化形态。比如,文学中的母题通常适于一般的故事形态,亦可是某民间故事中的成分构成,且这一成分构成具有特殊性——其显著特性易于熟记,如人们的记忆深处恶母的形象总比善母的深刻,因而故事形态中母题的选择余地是宽博的。另一类则具有指向性,针对具体的类别或门类,不但体系内构成复杂且同一类别内其所企及的现实问题也丰富且易变。传统叙事研究中,往往涉及民间故事、传说、歌谣与神话等诸多类别。就民间故事而言,如若深入结构深层,不但涉及特定的传统、思维、心理与世界观,甚至还会潜藏与元文化形态的关联。UNESCO《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遗界定为源自过去也涵盖当下的生活方式,包括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艺与场所等表现形态。其实也有学者提出过以知识体系涵括非遗的学术主张,日本学者吉田宪司曾提出“身体化知识”的概念,我国学者也曾主张将非遗拓展至思想、技术发明与身体化等类知识体系。总之,非遗早已走出了单纯的知性、物化与想象的载体语境,而进入人类意识文化的普遍发展中了。作为民族复合的文化观念与心灵对应物,非遗具有多样性、多层性和整体性的形态与意义,无论物化形态还是观念形态,皆贯通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也不再徘徊于精英文化观、宗教文化观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文化观,其直接与文化传统背后的精神内容相链接,涵括传统文化得以构成与传衍的规则、理念、价值与信仰。
传承性往往取决于一种文化的民族性、国民性与心理结构,而其社会根基则是种族传统遗风的强固力量与长期延续,因而非遗传承遵循“复线且多脉”原则。遗产承载着特定时代与阶段的记忆,依附主体的思想、观点与表达,因而是流变性的动态结构而非静态堆积。人类由屈从自然到自由状态,遵循文化与历史的双重逻辑演进,其中,文化充当着触发转化的内在动力。一方面,传统与经典均承载着历史的惰性,强固持久又不随时俗而俯仰,表现为主体能动性的持有以及文化主体性地位的巩固等;另一方面,历史成为述说这一进化的辅佐。农耕文明筑就民族的中庸性文化心理,表现为缺乏内部变革的动力与激情,因此也成就了实用文化与乐感文化的滥觞。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包容作为民族的品性,交往、交流和交融中容易产生精神的内在否定性,因之成就文化流变的内因。中华文化强调承继、持久不衰且相对独立,归结于中华文明的包容性,唐代以后出现的“三教合一”就是明证。无论地域族群与生活状态,儒释道与民间文化、民间艺术、民间礼俗以及民间信仰和谐并存,汇成中华文化的主脉。其间,魏晋南北朝至隋唐的佛教文化特别是禅宗思想的融入,还产生了宋明理学以及新儒学。另一个重要的现实,心理结构决定文化的品质,主体能动性的持有与显现,成为中华文化流变的外因。而心理结构潜藏于基因内部,融汇于民族血脉,更关乎民族的情感、价值观与文化主体性,因而成为内在因素。中华文化历经上千年的传承赓续,执著于历史并以历史发展成为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与特征。这既有对过去价值融转的渴望,也有内在否定性的诉求,更有因现实需求的呼唤。其表现为面对异质文化不是废弃自我,而是主动吸收融汇,旧传统因新养分而显现出张力与活力。
人类文化不是各种要素与特质的简单拼加或随意集合,而是主体能动性外化组成的有机整体。“一种文化就如一个人,是一种或多或少一贯的思想和行动的模式。各种文化都形成了各自的特征性目的,它们并不必然为其他类型的社会所共有。各个民族的人民都遵照这些文化目的,一步步强化自己的经验,并根据这些文化内驱力的紧迫程度,各种异质的行为也相应地愈来愈取得了融贯统一的形态。”⑫文化的整体性通过日常的生产生活实践和主体的思维、性格和行为等体现,贯穿于“道”,熔铸于“器”。中华文化历经5000多年的传承发展,已生长为一体多元的博大恢宏的生命体。唯有从整体上,而非局部或具体的文化形态,才能把握非遗这一生命体的精髓与要义,以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偏狭。
(一)知识形态的完整
几千年农耕文明演进中,形成了数量、类型都十分丰富的非遗资源,如何定义、分类并阐释,均需以系统思维进行统筹。知识体系对文明进步至关重要,不但关乎话语权且基于自身实践,因而能够聚合力量并解释自身。因为实践是开放的,知识体系也是多元的,因而基于实践的知识体系必定是多维的。中西文明对应着不同的观念文化,绚丽多彩的文化背后凝结着不同的价值追求。文化形态浩如烟海,文明历史绵绵悠长。因此有关非遗知识的采撷与整合不可以“齐备”为目标,只能以“舍弃”为策略。孔子曾说“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要“按照近代分科观念及分类原则,以‘学科’为分类标准,对中西典籍进行统一划分,将中国知识系统进行重新配置与整合,逐步创建出一套近代意义上之新知识系统”⑬。非遗自身知识体系的建构,必是门类文化共同规律的反映,除了依托有形且可见的丰厚物质遗存,包括工艺、技能和作品等具体形式,还要依傍“内圣与外王”之思想传统,挖掘孔子、孟子、老子、庄子、荀子、墨子、韩非子等智者的精神承载,以展现生态、生计、社会、传统、艺术和宗教等多重价值。
(二)文化形态的完整
其体现为围绕民族文化进行整合吸纳,将所形成的知识系统放置于传统文化的整体结构中去统筹考量,并观照彼此间的相关性与层次性。中华文化的民族特性、哲学智慧、价值取向以及精神气质等通过特定的形式化语言和艺术样式融入非遗的体系,所有这些皆缘于几千年农耕文明使得血缘亲属纽带变得稳固而强大,因之实用理性文化与乐感文化就极为发达。民族文化作为精神母体,植根于种族的原始记忆、神话图腾和起源胚胎,是各朝各代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实践活动、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甚至是文化场所等的映现与汇聚,成为潜在的心灵规范并影响民族的生存、思维、情感与行为。毕竟,中国传统文化缺乏严格的推理形式,中庸成为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也使得中华文化“优秀”与“糟粕”共存。梳理甄别中,要站在民族文化主体性的高度,以凸显非遗的基础性、内在性与活态性,这必涉及非遗的自身体系以及与相关门类的体系厘清。针对具体的文化形态,除了外化于行的成果,还有内化于心的累积,包括心智、精神及与道类相关的精神成果。
(三)遗产形态的完整
任何文化传统的形成延续,皆有其现实的物质生活根源。遗产是凝结了千百年来人类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综合载体。文化遗产既不是丧失了现实关联的孤立个体,也非从本体构成中脱离出来的单一属性或侧面呈现,更非只是外在特性汇聚而不显现内在关联,而是一个生态有机体。正如我们“面对一件艺术品时,如果想进入其中,就必须将之视为一个整体”⑭。非遗作为文化遗产的分支,其自身概念的整合与体系建构均难脱离文化遗产本体,物遗与非遗只是文化遗产的不同呈现形态,存活于自然环境、社会生活与历史文化背景,个性独特、包蕴丰富且结构同一,二者共存共生共同构成文化遗产本体。
以整体的思维来看,非遗绝不仅是口头传统、底层文化或民族民间文化的代表,而是带有价值观与支配性的文化体系。现代以来,5000多年文明精华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相融汇,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都是我们采撷整合的视野。作为一种学术性整合概念,非遗已获取了相当的文化身份,既保有传统文化基因,又不断产生社会文化的新意义。而作为体系,其构建也不是脱离UNESCO《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另起炉灶,须以现有框架体系和相应制度安排为基础,将“遗产是什么”视作理论体系建构的逻辑起点,围绕主干文化以确定核心概念与范畴,并依托相关学科与门类进行采撷整合,以满足整体性所必须的清晰度与层次感。其一,体系的核心范畴围绕主干文化。非遗的体系建构须围绕中华主干文化,以及主体的内在需求,以契合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并遵循客体物种的尺度和主体内在的尺度相统一的原则,观照本体结构、物质结构、非物质结构以及构成要素结构等的层次性。除了本民族的文化传统,还必涉及不同的历史节点与文化事件,以客观映现特定民族的“文化遗产”实际,并满足体系的整体性要求。其二,非遗自身的核心范畴依托主体的文化创造。本体的逻辑起点确定之后,就要围绕主体的文化创造进行采撷整合,并辐射性地生发与相关门类的联系。非遗对应主体的心灵,其相关知识散落于各传统学科与遗产门类,其自身体系的核心范畴就是门类普遍文化规律的集合。其三,厘清与相关学科门类的边界。凡概念皆有自己的基本单位,包括确定的内涵与外延。在此基础上预先做出判断,之后再推理并构建体系,以呈现研究对象的层次感。其间,要特别防止概念的流窜、游离甚至拼凑,唯其如此,才能使具体对象符合“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⑮。
▼ 作者简介: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教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