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汕头市龙湖区文化馆 发布时间:
潮汕“营老爷”的传统习俗,是由祖先沿袭下来的古老而独特的民间游神赛会。位于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上社区的“营老爷”习俗,是以昔时的10个“楼份”为单位轮流主办,当地人叫“轮灯首”,亦称“轮灯头”。是潮汕民间传统习俗中独特的文化事象。
“轮灯首”习俗祭祀的主体为“公王宫”里的三山国王之三王爷、天后圣母、巡抚和总督爷等神祇。活动由每年轮值“楼份”的主事人到“公王宫”求签,于农历二月初二至初八期间求签择吉日,举办“营老爷”祭祀活动,叫“灯首”。并于翌年正月十二再办一次小规模祭祀活动,叫“灯首尾”。以此在10个楼份中循环轮流主持举办。该习俗有固定的时间节点、祭祀仪式和“营老爷”的巡游线路,有潮剧、舞龙、舞狮、英歌等民间文艺表演和民间工艺品展示。其规模之盛盖过其它传统节俗。
鸥汀街道鸥上社区地处韩江新津河畔。是一处有800多年历史的古村落,有张、李、郭、陈、辛五姓族人聚居。在历史的演化中形成以祭祀圈为架构的“巷中”“顺玄”“元丰”“东宁”“福南”“拱北”“治生”“沙庭”“靖西”“望海”十个楼份。
鸥上“轮灯首”习俗始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在该社区的“公王宫”古庙里的石碑中有“十楼均派不齐,灯首办事维艰”,由众乡贤倡捐银两购置田池,以资祭祀演戏等事宜的“章程”记载。可见“轮灯首”习俗在鸥上已有180年的历史传袭。
鸥上“轮灯首”习俗是民间信仰的表达,更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传承的载体。该项目的历史性、鲜明的地方性、活态的传承性和活动的规范性,对潮汕民俗学、社会学、民间信仰形态诸方面的研究有重要的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依附着民俗信仰文化的古建筑遗址先后被列入省、市级和区级文保单位。龙湖区文化部门和民俗学者已对鸥汀的民俗文化做了深入的研究,编写出版了多册书籍。鸥上的各个楼份已形成“灯首”习俗的传承机制,为该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