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批复文件,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五香溪村集体经济组织、仁和里、李厝经济联合社,新溪街道北中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头合经济联合社、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和新津街道东龙/泽湖/珠津/金凤/金泰/金津/金港/金龙/高埕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五香溪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下的集体土地0.5804公顷、仁和里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9306公顷、李厝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3190公顷,新溪街道北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下的集体土地5.4104公顷、下头合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543公顷,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3038公顷,新津街道东龙/泽湖/珠津/金凤/金泰/金津/金港/金龙/高埕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属下的集体土地2.7735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8日。
专此公告。
附件:1.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龙湖区段)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pdf
2.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龙湖区段)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3.关于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龙湖区段)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