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金东溪传说”“白切鸡烹制技艺”两个项目列入我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项目编码分别为Ⅰ和Ⅷ,保护单位分别为汕头市龙湖区文化馆和汕头市本味轩餐饮有限公司。
现予公布。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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