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汕头市龙湖区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2024年修订)》
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行为,参照《广东省省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执行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对2021年印发《关于规范汕头市龙湖区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进行再次修订,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向龙湖区财政局国资股反馈。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7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传真):88265715
电子邮箱:lhczjgzg@163.com
附件:关于规范汕头市龙湖区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2024年修订)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