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稳定,解决滞销问题,根据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家禽水产品收储和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0〕137号)的文件,按照家禽收储每只补贴2元、水产品收储每吨补贴1000元、蔬菜瓜果每吨补贴200元的补贴标准,市安排我区省级补贴资金277万(分别是家禽43万、水产品160万、蔬菜瓜果74万)。
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我区将剩余的家禽收储补贴资金430000元和剩余的蔬菜瓜果收储补贴资金87000元统筹到水产品收储补贴资金中,即统筹后将市下达的277万元补贴资金分别安排水产品2117000元、蔬菜瓜果653000元。其中申报水产品补贴资金有多家企业且总申报补贴金额超出市下达金额,则按照各企业水产品申报收储量占全区水产品申报收储总量比例进行分配。
现将《2020年龙湖区家禽水产品收储和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资金的具体分配计划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至16日,如有异议,请与龙湖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754-88839094。
2020年龙湖区家禽水产品收储和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资金的具体分配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