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龙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
2023-09-08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度龙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

  一、征集范围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包括:

  1制定龙湖区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龙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龙湖区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龙湖区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决定对龙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财政政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执行上级既定决策部署、未加具贯彻意见转发上级文件所作决定。

  二、征集形式

  本轮建议征集活动由龙湖区司法局负责汇总。社会各界如有建议,请填写2023年度龙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于20239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信函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龙湖区政府大楼6楼龙湖区司法局,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度龙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字样,邮编515000

  (二)传真号码:075488260165

  附件:2023年度龙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doc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20239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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