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安监站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龙湖区安监站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龙湖区安监站2017年部门
决算表一、收入支出
决算总表二、收入
决算表三、支出
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龙湖区安监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龙湖区安监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安监站列入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安监站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对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二)机构设置安监站事业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7人。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第二部分 龙湖区安监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
(详细见附表)第三部分 龙湖区安监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龙湖区安监站2017年度总收入166.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3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2.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24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 2.其他收入(银行利息)0.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龙湖区安监站2017年度总支出166.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32.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32.3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1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龙湖区安监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21万元,增长37.7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龙湖区安监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36万元,增长37.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分功能科目看,城乡社区支出132.3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8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龙湖区安监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4万元,完成预算3.4万元的1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2.8万元的14.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6万元的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665万元,下降1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665万元,下降14.3%。(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4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主要用于外出检查工地。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减少)10.65万元,增长282.5%。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增加;2、由于办公室空调老旧,新购买空调等办公设备。(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