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5-30 20:22:30  【字体: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双随机办【20234要求,全面推行龙湖区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 作,实现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全年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牵头股室可根据各股室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二、抽查流程

(一)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的抽取。牵头股室组织检查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随机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申请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由系统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名单抽取。对同一检查对象,同一抽查部门不同执法机构实施检查时,应当尽量实行联合检查。随机在已经建立的两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检查名单应固定打印并存档备查。

()实施检查方式。可以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检查对象实施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按程序进行检查;对检查对象实施书面检查的,应要求检查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接受检查。

()检查结果处理。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检查时,要及时按相关要求填写检查记录表,记录表应由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见证记录。检查人员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属于当场纠正的,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记录:

2.属于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3.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结果公开。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牵头科室通过省级平台公示系统监管平台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检查结果。

(六)资料保存。每一阶段抽查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牵头股室应将抽查工作产生的书面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三、工作要求

1.各牵头股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时动态更新“一单两库 ”,以“一单两库 ”为基础,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的原则,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各牵头股室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涉及本部门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3.加强宣传培训。各牵头股室要结合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培训,各牵头股室负责本部门的抽查检查业务培训,原则上应在检查之前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附件: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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