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7-21 11:29:44  【字体:    


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申请人员:

经个人申请,20236月向我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并获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请于2023724-28日(上午8:50-11:30,下午2:50-5:30),到珠江楼二楼政务服务中心东厅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以代领(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领取证书时需凭毕业证(即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需等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凭上述材料到珠江楼八楼814室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龙湖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幼儿园、小学、初中).xls

附件2: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龙湖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高中、中职).xls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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