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提前下达资金项目安排的公示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汕市财科教〔2022〕17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该项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若有异议,请向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754-88831209),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反映人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附件: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
助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表
附件: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表.xlsx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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