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试点试验区奖补)公示的通告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试点试验区奖补)的通知》(汕市财科教﹝2023﹞61号)要求及该笔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试点试验区奖补)1500万进行分配,具体分配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止。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龙湖区教育局教育股
受理电话:0754-88995557(上班时间)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珠江楼八楼
附件: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试点试验区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
附件.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试点实验区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 .xls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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