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汕头市龙湖区文化馆 发布时间:
亲爱的朋友们:
汕头市龙湖区是汕头经济特区的发祥地。在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隐匿着众多才艺卓绝,却一直低调的文艺工作者与爱好者,或许你正是其中一员。
别再等待了!即日起,龙湖区文化馆重磅推出 “我在文化馆办展览” 活动,专门为你打造一个免费展示艺术的绝佳平台,让才华横溢的你成为艺术殿堂的主角!
无论你是擅长书画、痴迷摄影,亦或是其他艺术领域的从业者、爱好者,龙湖区文化馆热烈欢迎你来举办个人展览,或是组织群体展览等面向大众的公益文化活动。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舞台,尽情绽放光芒的你,还在犹豫什么?赶快带上你的原创佳作前来报名吧!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主办单位:龙湖区文化馆(龙湖展览馆)
二、展览目标
向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让广大群众成为文化活动的主角和创作者,进一步推进全民艺术普及,丰富汕头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激活文艺活动生态,吸引更多市民朋友参与到文化活动当中。
三、展览对象
全年龄段艺术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展。
四、展览内容
甄选出有特色、有活力、有创意的作品,扶持举办个人或群体作品展览,内容包括绘画、书法、摄影、雕塑、工艺、动漫卡通、创意设计及其它艺术展览。
五、展览须知
(一)龙湖展览馆(翰苑)现有面积450㎡;展板高约2.9m;展线长约110m;长条形LED照明(半自然采光)。
(二)由龙湖区文化馆按活动需要负责免费提供展厅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免费提供本馆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宣传推广工作,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委派馆内专业人员协助和指导参展者进行展览设计和布(撤)展工作。
(三)由参展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展览公司进行展览主题板设计制作、布(撤)展、装裱和运输展览作品等工作,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为确保展品安全,请参展者自行为展品购买保险。参展作品在展览期间如出现受损或遗失等情况,由参展者以自行购买保险的方式解决。
(四)每期展览时间不少于5天。
(五)本项活动为公益性质,谢绝商业行为。
六、展览要求
(一)作品要求:原创作品、主题鲜明、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作品规格:
中国画、书法、油画、漆画、版画、水彩、年画、宣传画、插图、素描画连装裱配框长、宽度均不超过2.2米,特殊规格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三)申报者须做好展览的策划方案,方案要框架完整、内容详实,且具备较强的导向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四)参展者需提前三个月以电子版的形式将参展作品有关图片、展览方案及说明、参展者个人简介等资料发送到龙湖区文化馆指定邮箱(Lhwhg.2007@163.com),馆内将组织专家对参展者及其作品进行审核和遴选。
(五)申报者须遵守龙湖区文化馆(龙湖展览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场地的协调分配,配合做好各项信息登记工作。
七、申办方式
本项活动可以个人或集体形式进行申报。
(一)材料提供
1.“‘我在文化馆办展览’活动”申请表;
2.展览策划方案及说明;
3.参展个人简介,作品资料(参展作品图片及文字说明);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请各申报者在拟申请展期前三个月,将上述四项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龙湖区文化馆指定邮箱(Lhwhg.2007@163.com),或送纸质版至龙湖区文化馆(大北山路4号)。经馆内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通知并签订相关协议,随后安排展览档期。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有关材料不予退回。
(二)联系方式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馆,联系人:肖老师,0754-88260456
联系地址:汕头市大北山路4号翰苑附楼